第三十九章 跟警花一起卧底(三)

正文卷

「要知道,案犯可是斷斷續續做了十來件案!」她說,「如果是外地的,怎麼可能重複在同一地點犯案呢?」

「我只是說案犯不是本地人,並不就意味著他離現場有多遠!」我回答,「你看,每一次作案,他都是騎著摩托車逃跑的,這說明摩托車是他的隨身工具,如果是本市人,這樣的物品不好隱藏,也不利於逃跑。而發案後,我們馬上採取緝拿措施也沒有發現這樣的摩托,從側面也證實了這個問題!那麼他的摩托車就只可能是用來出逃的。其次,從這裡的環境來看,地處城郊,較為偏避,但是交通便利,兩、三公里開外就出了城,便於逃跑,案犯選擇這裡,顯然是花了心思的。還有一點,大學生沒有收入來源,搶劫大學生並不能得到很多錢財,如果選擇其他目標可能會有更大的收穫,而案犯之所以還要這樣做,顯然是在效率和冒險之間選擇了效率!也就是成功劫財率和成功逃跑率!……」看到林麗的眼神有點迷惑,我停下來讓她思考一下。

「那麼,案犯離這裡有多遠呢?」她問。

「我查了一下,這附近和出城後的地方都沒有加油站,能從落腳的地方跑個來回,按摩托車加滿油量計數,不超過一百公里!」

「不太明白!」她笑了一下,「不過聽起來很有道理。我不用思考了,就相信你得了!」

「我還沒說完呢!」我繼續說道,「最關鍵的一件事,是案犯其中一次犯案搶劫時沒劫得多少財物,居然沒過兩小時又在附近搶了第二個大學生!這說明,他對自己的逃脫顯得很有信心,實際上也做得遊刃有餘。——所有的這一切,說明他不是市區里的!」

「我說信你了嘛!」林麗嬌嗔了我一眼,「和女孩子在一起少說一些案件上的事好不好?!你看別的情侶都是在幹嘛!」她指了指附近的一對男女。他們此刻正坐在草地上,沉醉地親吻著。

「那我們也來一個?」我油腔滑調地說。

「來就來,你以為我怕!」林麗抬起頭,直盯著我的眼睛,「跟你談這麼久『戀愛』,沒引誘得了你,豈不是很沒面子!」

我呵呵笑了兩聲,沒敢把目光迎上去。

「說這些話的時候,你始終沒看別人的眼睛!知不知道會很傷別人的心?」不知她說的是真是假,「看來如果讓你選擇美色或推斷案件,你一定選擇後者!似乎那更讓你著迷。」

我不得不解嘲式地乾笑了幾聲。

扮情侶的第二個星期,案犯還沒有出現,讓我有點沉不住氣了。時間太長難免會有什麼疏忽,如果讓案犯看出了端倪來,那將會前功盡棄。林麗卻毫不在意,依然沒心沒肺地風花雪月。

直到一天晚上,我們並肩走到一片樹林旁時,她突然臉色蒼白,捂住肚子一聲不吭。

「怎麼了?不舒服嗎?」我問。

「壞了,我今天吃東西吃壞了肚子!」她愁眉苦臉地說,「瞧這鬼地方,廁所也沒有一個,難受死了!」

「我們去大學吧!」

「來不及了,我堅持不起了!」

「那就在樹林里解決。」

「我怕!」

「那怎麼辦?」

「你站這裡陪我。」

陪一個女孩子方便,這可是從沒有干過的事,我帶著曖昧「嘿嘿」地笑了。

「不準笑!」林麗著了惱,捶了我一拳,「還有,轉過身去,不準偷看!」

那晚月亮很圓,皎潔的月光從樹葉中穿透過來,流水般瀉落一地,微風過處,粼粼而動。很久沒見過這樣明媚的夜色了,我坐在了草地上,仰面沐浴著月光,感受到了從未有過的愜意。

「你是石頭!」我在心裡對自己這樣說,於是就成了石頭,幾乎忘記了樹林里還有一個需要保護的美女!……

「鄧哥,你還在嗎?」林麗在樹林里怯怯地問。

石頭崩裂了。

「在呢!」我驚醒過來,回答道。

「我好像覺著有人!」她說。

「那不就是我?」我笑著說,「你不會懷疑我偷看了吧?」

「人家是認真的!」她嬌嗔了一句。

我馬上警惕起來,四處張望了一遍。果然在不遠處有一個人影,在樹林里晃動了一下就消失了。這時林麗已經走了出來,臉上滿是驚慌,她抓住我的手問道:「看到是誰了沒有?」

「沒看清,不過看情形已經走了!」我感覺到她的身子因為緊張而索索發抖,於是摟住她安慰道,「沒事的。」

她柔柔地將整個身子靠在了我的肩上。

第二天,我們仔細檢查了一下發現黑影的地方,那裡丟棄有麵包的包裝袋和一些殘渣,似乎讓人毫無頭緒。但幸運的是,包裝袋上貼著一張商店的識別碼。這個發現讓我們欣喜若狂!如果我們蹲點守候的計劃被那個狡猾的搶劫犯發現,那麼計劃就宣告落空,唯一能找到線索的就只有這個包裝袋了!

於是我們拿著麵包袋跑遍了市內市外的麵包商場,用讀碼器一遍遍地識讀上面的代碼。終於,在距離現場90公里市郊的一家商場里,我們聽到了讀碼器發出了悅耳的一聲「嘀」鳴。讀碼器能識別那上面的代碼,說明麵包是從這樣購買的,同時,電腦里還顯現出了購買麵包的具體時間。

讓商場服務員回憶那個人的特徵是不可能了,因為麵包是兩天前買的,早已無法記起了。但我們並沒有著急,那並不代表無跡可循,商場還有監控錄相呢!我們把錄相倒過來,翻看了那個時間段購買麵包的人,最後在畫面里確定了一個平頭青年。

「你們確定是他嗎?」商場老闆看到這個人的圖像就問。

「看情形你認識他!」聽到老闆的語氣中似乎有戲,潘雲顯得有些興奮。

「他是我們這裡盲女歌仙的男朋友!」老闆很肯定地說。

「盲女歌仙?」

「離這裡八百米遠有個地下通道,有一個漂亮的女孩在那裡買唱,嗓子很好,在我們這裡很有名,大家都叫她歌仙!那孩子長得惹人憐愛,空閑的時候,我們都會去聽聽歌,幫襯一下。我們都說,如果給她機會,比電視台上那什麼女孩還會有名!」老闆嘆息說道,「不過很可惜,她是瞎子,開始來這裡時常常遭人欺負!一些小混混不光拿她的錢,還想占她便宜!到後來——也不知什麼時候,這個小夥子就出現了,經常站在盲女身旁保護她,於是我們也都認識了他,後來還知道他們倆在談戀愛!……」

八百米外的地下通道!當我們毫不費力地找到那裡時,一個留著長發的漂亮女孩正彈著一把琵琶,唱著水調歌頭。她身著白色的裙子,宛如仙子一般,如沒仔細打量,竟難以發覺是一個盲人!而她的身旁,果然站著一個平頭青年,那張臉孔對我們來說已經很熟悉了。

潘雲沒有下達命令,我們只好站在那裡,聽著女孩唱歌。

那歌聲清脆婉轉,沌凈得似從天上來,果然非同尋常!

「明月幾時有,

把酒問青天,

不知天上宮闕,今昔是何年!

……」

一曲唱罷,大家情不自禁地鼓起了掌,潘雲摸出錢來放到女孩前面的盒子里,我們紛紛效仿。

終於到攤牌的時候了,潘雲走了過去,對「盲女歌仙」和他的男朋友說:「我們是警察,必須帶你們去公安局協助調查一些案件!」

「盲女歌仙」顯得有些驚愕,倒是她的男朋友很平靜,他問潘雲:「她可以不去嗎?」

潘雲看著盲女手上的一個漂亮手鐲,搖搖頭:「必須都去!」

到公安局後,倆人被分開帶至不同的辦公室。潘雲示意我和林麗倆人看著盲女,並朝手腕上指了指。我和林麗點了點頭,表示明白他的意思。

「你的手鐲真漂亮!」林麗對盲女說。

「我男朋友買的。」盲女俊美的臉上顯出自豪的神情。

「你男朋友真疼你!」

「他就是不心疼自己!」盲女憐惜地說。

「能給我看看你的手鐲嗎?」林麗問。

「可以。」盲女解下手鐲遞給了她。

林麗拿在手裡看了一下,沖我點了點頭,然後遞了過來。我將手鐲的里側對著亮光,仔細觀察了一下,那個隱蔽的地方刻著一個人的名字。——我們都明白,這是其中一個受害人被搶的物品。

我把手鐲拿到了審訊室,擺在平頭青年面前的桌子上。他看了看,神色平靜,似乎一切俱在意料之中。

「來不來一支?」潘雲拿出香煙,抽出一支,語氣平靜地問他。

沒有劍拔弩張的對峙,有的只是平靜和豁然,似乎更像朋友之間無需言語的默契交流。他接過香煙,掐成了兩段,扔掉前面的一段,點著帶過濾嘴的那段吸了幾口,然後默默地看著裊裊的煙霧。——看得出他是一個很節制的人!

「盲女是我女朋友。」他終於開了口,「請你們不要難為了她!」

「你放心。」潘雲說,「我們是警察,分得清是非!」